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最近几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日前,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18个月至23个月的设区市,可在适用费率基础上,阶段性降低2018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对累计结余可支付24个月以上的设区市,现行费率可降低50%,降低费率时限暂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
《通知》要求各地加快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同时,要密切关注基金的运行情况,确保工伤保险待遇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基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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