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9)》《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9)》。
在发布会现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2019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39957件,审结36733件,判处罪犯114633人,收结案数同比2018年分别上升50.9%、43.4%。
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202671件,审结189120件,同比分别上升5.6%、3.5%。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47588件,审结42078件,同比分别上升12.7%、0.8%。
据悉,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2019年3月、6月先后发布15个典型案例,完善审判程序,统一裁判标准。
陶凯元介绍,2019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179件,审结58件,同比分别上升175.4%、262.5%。
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2309件,审结1895件,同比分别上升32.9%、51.4%,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312件,审结24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42件,审结1370件;行政公益诉讼355件,审结277件。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9件,审结36件,同比分别上升145%、350%,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28件,审结23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21件,审结13件。
陶凯元介绍,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立足不同环境要素修复需求,探索多种形式生态修复方式。“推动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引入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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