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昨晚披露,该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出“非接触式”申报、审核和调查评估等服务措施,允许纳税人“容缺办理”,确保疫情防控和助力稳外贸工作有序推进。
通知提出,纳税人出口退(免)税申报事项可“容缺办理”。即疫情期间,纳税人提交电子数据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事项,待疫情结束后再补报纸质资料。已实现纸质资料影像化申报的地区,纳税人还可选择申报时一并提交影像化资料,事后不再补报纸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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