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将先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企业社保转交税务的工作或将暂缓。
12月27日,一位要求匿名的权威知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确认了该消息,目前并没有接到明文政策,但企业社保转交税务的工作可能要暂缓,而且暂缓时间未知。
另外,目前已确认,山东范围内(不含青岛)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机关征收。
具体来说,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保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同一时间,城乡居民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也由税务机关征收,对跨年度的城乡居民社保费,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征管职责划转,自2019年4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
此外,居民原则上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银行、社区、村组、学校等单位代收渠道不变。
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提升缴费人缴费体验,逐步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据国务院此前的部署,社保降费要和“社保征管移交税务”同步推出,不过目前社保降费方案还没有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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