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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18-10-30 10:09    作者:山歌   来源:搜狐    热搜:公司,季度,投资,股份,公司,季度,投资,股份阅读量:4107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53 公司简称:九鼎投资

2018

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古志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凌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易凌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7亿元,同比增加30.65%,其中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08%;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0.9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增加22.24%,其中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1.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47%;房地产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0.2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45%。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12月31日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要求,对2017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资产负债表

3.1.2利润表

3.1.3现金流量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发行公司债券

2017年6月2日、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发行利率在发行前根据市场询价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用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的方式进行增信。本次募集的资金将通过直接投资或设立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以及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等方式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业创新公司的股权、扶持创新创业中小企业成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日和6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48、2017-049、2017-055)

本事项在报告期内尚无进展。

2、关于发行债权融资计划

2017年11月19日和2017年12月5日,九鼎投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2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101、临2016-108),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具体内容为:

(1)发行规模: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

(3)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情况等,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4)发行方式: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5)发行对象:符合认购条件的特定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创新创业公司股权、补充营运资金、归还借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8)发行主体: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事项在报告期内尚无进展。

3、涉及诉讼事项

河南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称:“原告河南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1999年12月08日,自成立之初至今,一直持续正常经营,在符合要求的领域开展对外投资业务。2015年7月7日,原告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九鼎"文字商标,商标注册号为13914447,核定服务项目为36类资本投资、金融服务等。

本公司为股权投资及金融类企业,在公司的经营及对外宣传等活动中长期突出使用与其企业名称字样不符的"九鼎投资"字样,该字样中的"九鼎"及后缀"投资"与原告持有的"九鼎"注册商标及核定服务项目一一对应,造成社会公众及相关单位在资本投资、金融服务等领域将原告与三被告产生混淆和误认,扰乱了原告的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88)

本事项在报告期内尚无进展。

4、关于公司对外出售资产事项(1)2018年9月,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非关联方Blazing Grace Limited出售境外全资子公司JD Capital International (Hong Kong)Limited及JD Capital Holdings USA Inc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两家子公司总资产折合人民币3.56亿元(以2018年6月30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折算,下同),净资产折合人民币289.22万元,公司以2018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标的股权评估价值为依据交易(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289.22万元)。

本事项在报告期内尚未完成。

(2)2018年9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对外公开出售公司持有江中花园4套办公房,拟以公开市场价格作价1,050.00万元交易,最终金额以实际成交为准。

(3)2018年7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向非关联方嘉兴复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苏州基盛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的基金合伙份额(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05亿元),参考标的基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作价1.1亿元交易。

(4)2018年9月,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非关联方安徽获金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持有的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科技”)40%股权,公司以2018年8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为参考,作价1,980.00万元交易。

(以上四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8-062、临2018-063)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古志鹏

日期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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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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