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迎来高峰,多个监管部门协力推动地方债发行和认购热情。
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商业银行承销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为适应新预算法,地方政府债券将参照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不适用《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2]16号)相关规定。
2012年原银监会出台的16号文规定,商业银行投资部门投资于本行所主承销债券的金额,在债券存续期内,不应超过当只债券发行量的20%。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政策调整意味着,银行投资本行主承销的债券金额将不受此前不超过债券发行量20%的限制。某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这也意味着银行主承可以包销了。”
此前在7月30日财政部下发的《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发行业务规程》也指出,公开承销地方政府债券时,可以在承销协议中约定采取包销方式,即在申购截止时间后有效申购额或缴款额不足计划发行额时,不足部分按承销协议约定,由全部或部分承销团成员按票面利率(价格)认购。
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财政部科研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此前对《财经》记者表示,1.35万亿元规模是年初就确定的,因为上半年地方政府过分着力去杠杆,导致专项债券发行太慢,所以下半年会加快发行进度。
随后在8月1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要求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剩余的发行额度应当主要放在10月份发行。
据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明明测算,8月和9月是地方债发行高峰,需要发行新增专项债约8900亿元。
发行高峰到来,财政部亦提出多项政策措施推动市场的认购情绪。此前据路透社报道,财政部要求地方政府加快专项债发行工作,并对发行利率做出指导,要求地方债承销商投标利率较相同期限国债前五日均值至少上浮40个基点。
8月21日中国证券报报道称,商业银行投资地方债的风险权重将从20%降至零,这意味着在风险资产占比上,地方债将享受与国债、国开债同等待遇。
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市场的热议。但据《财经》记者了解,银保监会目前尚未对此做出明确决定。
目前按照2012年原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商业银行对我国公共部门实体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据莫尼塔研究首席经济学家钟正生测算,若风险权重由20%降为零,将会直接腾挪出2.7万亿风险资产对应的资本金消耗。如果将等量资金配置于100%风险权重的信贷或信用债,将使得社融余额增速提升至少1.5%,其宽信用效果要远强于目前市场期待的银行表内信贷扩张或表外监管缓和。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