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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无偿划转43亿元股份,国企改革新路径或降低改革成本

时间:2017-10-30 14:13    作者:如思   来源:搜狐    热搜:国企,股份,改革,国企,股份,改革阅读量: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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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间交叉持股成国企改革新路径,或降低改革成本

盘和林

近日,央企间交叉持股再现新案例。自中石油无偿向鞍钢集团划转4.4亿股A股股份获批3个月后,10月12日晚间,鞍钢股份发布公告称,鞍钢集团拟将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鞍山钢铁”)持有的公司6.5亿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98%)无偿划转给中石油集团。截至10月12日收盘,鞍钢股份A股股价报6.52元/股。若据此测算,本次无偿划转股权对应价值约42.38亿元。(证券日报,10月15日)

国企改革是当前的热点,前段时间联通、中国黄金、云南白药等都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笔者认为,相比混合所有制改革而言,中央企业间、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间交叉持股也是国资委积极支持鼓励的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内容之一,由于其不会涉及国有资本流失等情况,或能降低改革成本,将与混合制改革等相互弥补,亦是国企改革的新路径。

前段时间,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独领风骚,引发社会强烈关注,也取得了很大成效。实际上,国企改革比较复杂,尤其是涉及到产权部分,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混改。央企间等国企之间相互交叉持股亦是顶层政策设计的重要选项之一。

2015年9月份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今年年初,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部署2017年国企改革重点工作时提出,要深入推进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支持中央企业间、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间交叉持股。

正如公告所言,中石油与鞍钢集团的交叉持股,短期来看,起码有助于进一步密切双方的战略合作、业务合作。两家公司具有较强的联动、合作空间,早在2014年,鞍钢集团就曾与中石油签署了十年的战略采购协议,中石油能为鞍钢在资源上提供保障;而鞍钢集团则为中石油提供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钢、石油天然气储罐及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石油天然气输送及炼化装置用无缝钢管等战略采购产品。相信,交叉持股之后两家公司的业务等合作将更加紧密、更广阔,相互取长补短,实现经营业务的优化。

从理论上来讲,交叉持股还能优化两家公司的股权结构。不过,目前双方交叉持股的比例过低,鞍钢集团所持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4%,恐怕难以从股权制约的角度来增强公司的相关治理,优化股权结构的成效还有待验证。从目前来看,交叉持股的比例、改革力度远不及混改,能否在央企间普及以及改革效果,还有待观察。

从长远而言,央企间交叉持股至少可以带来三方面的积极影响:

首先,央企之间交叉持股,可以实现以股权为纽带,密切央企之间的联系,在公司战略、具体业务等方面追求协同效益。2015年以来的央企交叉持股的案例,均体现出“协同效益”这一鲜明特点。其次,交叉持股可以优化股权结构,实现股权的多元化。优化股权结构和股权多元化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思路,例如混改、员工持股等,实际上,央企交叉持股,也是改变“股权一家独大”的现实路径之一。虽然说都是国资背景,但交叉持股之后同样能够避免管理层等“自说自话”,起到以“第三方”监督企业运行等效果。第三,央企间的股权无偿划转优点在于,央企都是归属于国资委管理,交易成本低,简便易行。

更为重要的是,中央企业间、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间交叉持股不会涉及国有资本流失等情况,或能降低改革成本,有助于加快改革的深度和广度,将与混合制改革等相互弥补,亦是国企改革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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