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各地水源地水质首次公开情况汇总:24省份98处出现过超标
根据“水十条”的要求,2016 年是我国各省普遍进行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的第一年。
这一年过去之后,2月17日,环保组织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汇总31个省级环保部门的水源水质公开情况,发布报告《2016年全国饮用水水源水质大起底》。
该报告显示:2016年各省级环保部门公开了1333处(地表水水源地995个,地下水水源地338个)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其中有98处出现过水质超标的情况,涉及到内蒙古、浙江等24个省份。
同时,该报告称:地下水水源超标比例明显高于地表水水源,且污染的持续时间较后者更长。而内蒙古、山西等5省多以地下水为主要饮用水水源。
“因为是第一年公布,还无法从全局判断水污染治理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但是局部地区的一些情况还是让人出乎意料的,例如内蒙古等地区的水污染十分严重。”报告主笔魏晓辰对记者说。
1333处饮用水水源地有98处水质曾超标
根据各省环保部门的公开信息,报告得出“2016年度,全国共公开1333处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其中有98处出现过水质超标的情况,占比7.2%”的结论。
而这98处水源地分布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仅北京、西藏、青海、重庆、江西、海南和新疆7个省级行政区在2016年未有水源地水质超标。
报告显示,各省水质超标水源地中,有16个水源地全年12个月持续超标,全年累计水质超标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水源地共有63处。
同时,有一些水源地虽然超标次数不多,但超标月份的水质恶化情况相当严重。报告指出,有12个水源地在2016年个别月份或季度,水质恶化至地表水劣Ⅴ类或者地下水Ⅴ类,还有3个水源地出现了有毒理性危害的重金属污染物。
“当地表水恶化到劣Ⅴ类,或者地下水恶化到Ⅴ类时,其不仅不能作为饮用水水源地,更是被认为是不适于人体直接接触的,游泳或者洗手都是不合适的。”魏晓辰介绍。
已公开信息中14.8%地下水水源地有过超标
报告显示,在这98处超标饮用水水源地中,地表水水源地为48个,地下水水源地为50个,而“地下水水源超标比例明显高于地表水水源,且污染的持续时间较后者更长”。
报告称,2016年地下水超标水源地个数占地下水水源地数量的14.8%,超标累计次数为315次,平均每个地下水水源地超标6.3次。
报告共涉及的地表水水源地数量为995个,地下水水源地数量为338个,虽然地下水水源地数量只有地表水水源地数量的1/3,但其超标比例却是后者的3.2倍。
其中,内蒙古、山西、河北、青海、西藏5省取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比例都大于75%,可以认为地下水是这5各省主要饮用水来源。
“内蒙古和山西两省主要饮用地下水,而它们的水源地水质累计超标情况已较严重,在地下水水质短时间难以改善的前提下,建议内蒙古和山西尽快加强本省地下水水源水质的保护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魏晓辰告诉澎湃新闻,地下水不同于地表水,其流动性和自净能力较差,一旦遭受污染就很难消除,因此地下水水源地污染的持续时间会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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