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大连9月23日专电(记者闫平)大连商品交易所日前宣告,依据有关规定,将在国庆节放假前后对有关种类交易保障金标准和涨跌停板作出调整。
大商所决定,自9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将棕榈油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障金标准分别调整至8%和10%;焦煤、焦炭及鸡蛋、胶合板和纤维板保持现行水平不变,其他各种类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障金标准分别调整至7%和9%。
10月10日(星期一)恢断交易后,自豆油、豆粕、棕榈油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上述三个种类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障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7%,其他各种类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障金标准分别恢复至9月29日结算前标准。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方法》有关调整交易保障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障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依照规定命值中较大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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