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要求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监管制度创新的具体举措。在上海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得到了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国家口岸办牵头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交通部、公安部相关司局,成立了试点工作组。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工作,将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此前,上海海关联合检验检疫部门在上海口岸试点报关报检“一单两报”,并在此基础上试点关检合作“三个一”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这些都为“单一窗口”建设做了前期铺垫。
据悉,今年以来,上海口岸通过“一单两报”系统受理“一次申报”货物221批,共同实施查验货物1819批,联网放行货物40896批。其中,自贸区内“一次申报”货物24批,共同实施查验货物250批,联网放行货物15266批。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