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商场试衣服,钱包被偷;店主整理货物,收银台上苹果手机被人顺手牵走……春节临近,发生在商店的盗窃案件有所增加。在商场购物如何做好防盗?近日,鹿城公安分局情报信息大队、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叶淳等民警结合多年办案经验给大家作了讲解,提醒市民增强防范意识,避免造成损失。
案例一
1月19日,曾先生到瓯海梧田街道梧慈路一家服装店买衣服。试衣服时,他将外套放在店里的衣架上,穿着新衣服到三四米远的地方照镜子。一两分钟后,曾先生发现外套口袋内的钱包不见了,内有现金3800元。
店主周先生随即查看店里监控录像,发现一男子在曾先生试衣照镜子时,靠近其外套后又迅速离开。周先生在观看不同时段的监控后,发现该男子多次出现在店内,但并未买衣服,形迹可疑。
1月22日,当该男子再次在店内出现时,周先生向瓯海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报案,并配合民警当场抓获嫌疑人沈某。经审讯,沈某承认犯罪事实。目前,沈某已被依法刑拘。
店主周先生称,1月份以来,他的店里已发生三起顾客现金被盗案,虽然店员已提醒顾客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但还是有人在试穿衣服时,将自己的外套随意放在一旁,导致口袋内的钱包失窃。
警方提醒:春节前是市民购买衣服的高峰期,也是小偷频繁活动的时候。有的市民认为试衣服花不了多少时间,就把外套放在一旁。往往就在顾客专注于照镜子时,外套口袋内的钱包或放在一旁的包包被偷了。顾客在商场试衣服时,应该把钱包等贵重物品交给同伴或拿在手里,千万不要随意乱放。此外,购物时不要携带过多现金,以免被窃贼盯上。
案例二
上月28日下午4时许,市区人民西路一日用品店发生一起盗窃案。两名40来岁的女子进店后,趁店主不备,将其放在收银台上的苹果手机偷走。店主称,当时她正在整理柜台上的货物,没有注意到收银台的手机,当反应过来时手机已不见了。
店主查看监控发现,手机是被两名女子偷走的。随即向鹿城公安分局莲池派出所报案。目前,鹿城警方已将这两名女子的监控截图发上微博,并悬赏千元征集线索。
警方提醒:类似的案件时有发生,以往此类案件的作案手法大多是两人合伙作案,一人假装买东西引开店主,另一人再实施偷窃。店主在日常经营中,要提高警惕,不要随意将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收银台上。此外,店内最好安装监控设备,发生偷窃案件后,方便警方调查取证。店里有监控设备的,最好有专人查看,这样能够及时发现嫌疑人异常举动。如果发现可疑人员或发生失窃案件,要及时报警。
案例三
1月11日晚7时50分许,市民王女士在市区登选坊一家鞋店内试穿鞋子时,将手提包放在沙发上,试完鞋子后,手提包已不见踪影,损失6000多元。
案例四
1月13日晚9时许,在市区欧洲城沃尔玛超市,市民蒋女士在购物时,上衣右侧口袋内一部苹果4S手机被偷走。
警方提醒:窃贼在商场里常用的作案手法,一是乘顾客集中精力购物时,用手或镊子盗取顾客衣兜或背包内的财物。二是两人结伙作案,一人用身体挡住试衣、试鞋顾客的视线,另一人则针对顾客随意放在旁边的财物实施拎包。
市民在商场购物时,不要将包放在手推车或购物篮里,尽量斜挎背包放于身体前方视线范围;同时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不要随意放在衣服外面的口袋,应该放在贴身的内衣口袋或前面的裤子口袋内。此外,要避开老“粘”在身边的可疑陌生人,警惕和远离那些往人多处挤而不买东西,专盯顾客口袋、提包,并尾随、贴靠、挤蹭顾客的人。 本报记者 温振赛 通讯员 季晓微 黄胜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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