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股东鑫永恒减持电器股份的书面申请,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0万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00万股,占电器总股本的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事高建关于股东减持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高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限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限为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
公告显示,智明电气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的股东新永恒目前持有智明电气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54.57万股,占智明电气总股本的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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