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吸引境外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高债券市场国际化水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2022年5月27日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Ltd .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托管,开户,交易,登记结算等业务。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境内证券公司作为交易参与人参与债券交易,并按照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一个证券账户只能指定一个交易参与者
二是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借贷,以风险管理为目的的相关衍生品,债券基金的发行,认购,交易或转让。
三是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委托具有中国结算交收参与人资格的境内证券公司办理结算业务。
四是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作为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投资上交所债券市场。
《实施细则》规范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的相关行为,拓宽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渠道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指导下,不断完善各项债券交易制度安排,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加友好便利的投资环境,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新格局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