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支持行业发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许可84号
市场参与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交易所支持和服务资本市场的功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降低市场成本,经研究,上交所决定减免相关交易和服务费,优化产品定价结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营销单位通行费标准由每营销单位每年4.5万元降为每营销单位每年3万元,收费期限,减免政策和计算方法不变。
二责成下属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免收2022年上证所路演云服务及上证所链服务费
三指导下属上交所科技有限公司优化交易市场产品和服务定价结构,调整整合交易市场接入线路,交易市场网关,营销单元流量收费等项目,进一步降低行业成本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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