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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网约车实施细则:网约车和驾驶员必须是“三亚籍”

时间:2016-10-29 16:42    作者:苏婉蓉   来源:    热搜:三亚,驾驶,三亚,驾驶阅读量:8727   

原题目 三亚出台网约车实行细则:网约车和驾驶员都必须是“三亚籍”

新华社海口10月29日专电(记者刘邓 郑玮娜)自两个月前国家《网络预定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方法》出台后,网约车合法化问题获得了明确,但地方细则的制定出台脚步却相比较迟缓。日前三亚发布了《三亚市网络预定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行细则(征询看法稿)》,成为海南第一个出台网约车有关地方细则的城市。

该细则规定,对在三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要求做出限制,须是本市登记注册的5座(含)以上7座(含)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载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配、应急报警装备;车辆自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未满3年;车辆技术性能相符运营安全有关标准要求,满足发布实行的本省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对网约车驾驶员,看法稿也明确了必须持有三亚本市户籍或本市栖身证等要求,并请求加入有关从业资格测验。

该细则明确,要保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过度发展出租汽车,依照高品质服务、差别化经营的原则,兼顾、标准、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理价。因特别情形,经市人民政府报请海南省人民政府赞成,可实行暂时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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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网约车实施细则:网约车和驾驶员必须是“三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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