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通过兼并重组和产业升级来实现企业融资的偏股权化,可避免因债务融资导致的风险溢价,而同时产业的转型升级也能得以实现和推进
日前,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重组办法》和《收购办法》对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做了进一步丰富,为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定向权证作为并购重组支付方式预留制度空间,为上市公司根据自身需求设计支付方式提供多样化选择。
“在企业融资过度依赖发债导致杠杆率攀升、利率提高、整体经济风险加大的情况下,应当降低债权融资比例,提升股权融资比例,而资本市场作为重要的融资手段,应当在兼并重组市场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招商证券一位分析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
此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支付方式仅有两种,一种为现金支付,另一种为普通股支付。
“近些年,企业兼并重组采用现金支付的比例高达67.87%。并购融资渠道仍较为单一,贷款抵押要求高,过桥融资、夹层融资等限制较多;并购贷款业务受制于专业人才、贷款限额、利率等因素,规模总体偏小,难以满足并购市场需要。”中信证券并购业务线行政负责人闫建霖指出。
“此举意在鼓励并购基金、私募、风投、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融资工具的使用。”一名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解释,“加入权证以后,交易结构就丰富多了。比如最常见的并购业绩对赌,目前对于如果业绩超预期,奖励的支付并没有统一的处理方式。日后完全可以向标的资产管理层发放认股权证,在重组同时进行股权激励。另外,如果支付的是认沽权证,则是对标的资产原股东利益的保护。”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并购重组支付工具种类的丰富,便利了上市公司以其他的权益作为并购的支付方式,能让过去不能进行的并购得以进行。对于证券公司和私募基金来说,一方面,并购业务的增加,能大幅提高业务量,增加收入;另一方面,支付方式的多元化,也会助推各机构在金融领域的创新,推出新的金融工具,从而提高全社会金融创新的活力。
“从传统来看,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相比,退出渠道较为狭窄,而且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上述分析师表示,通过丰富并购重组多种支付方式,让上市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和产业升级来实现企业融资的偏股权化,就可以避免因债务融资而导致的风险溢价问题,同时产业的转型升级也能得以实现和推进,可谓是“一石二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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