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发布公告称,近日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将其持有广汇能源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
股份质押方面,广汇集团将其持有的广汇能源6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汇集团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其中:4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划转至广汇集团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2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划转至广汇集团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
上述质押预备用于广汇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至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后终止。
股份解除质押方面,广汇集团于2020年4月20日将其质押给国金证券的2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广汇能源股份29.23亿股,占广汇能源总股本的43.02%;广汇集团一致行动人持有广汇能源股份5894.74万股,占广汇能源总股本的0.87%;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广汇能源股份合计29.82亿股,占广汇能源总股本的43.89%;广汇集团已累计质押广汇能源股份20.23亿股,占其所持有广汇能源股份的69.223%,占广汇能源总股本的29.78%。
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5.22亿股,占其持有广汇能源股份总数的17.87%,占广汇能源总股本的7.69%,对应融资余额为8.86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8.75亿股,占其持有广汇能源股份总数的29.94%,占广汇能源总股本的12.88%,对应融资余额为14.8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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