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2月14日发布的公告称,公司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杰普特公告表示,因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师团队离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综合评估,公司拟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杰普特称,改聘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师团队未发生变化。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理解和支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据悉,杰普特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月31日,杰普特登陆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价格为每股43.86元。11月11日,上市第8个交易日,杰普特股价破发。12月3日,杰普特盘中股价创下上市以来最低价37.7元。
截至今日午间收盘,杰普特股价依旧处破发状态。
杰普特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1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15亿元。杰普特本次上市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红塔证券,律师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杰普特本次新股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为9778.58万元,具体构成如下:保荐及承销费用8519.82万元;会计师费用367.92万元;律师费用377.36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24.53万元;上市相关的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为88.94万元。
12月14日,杰普特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70.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5.92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26.7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杰普特称,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拟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额人民币3170.79万元。
截至2019年11月30日,杰普特通过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金额合计1655.92万元(不含税),该部分采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490025号)予以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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