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独家获悉,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质效,保险业正酝酿把部分类型保险公司的省级分公司开业审批、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外的高管任职资格等部分核准权限,下放至地方局。
在业内人士看来,将部分类型保险公司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至地方局,既是监管部门简政放权、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的体现,也是监管适应保险行业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属地监管”改革红利的落地,有望进一步释放和激发行业的活力。
三项行政许可事项或下放
据记者了解,目前监管部门正酝酿将保险公司的三项行政许可事项,授权至派出机构。“但目前或仅在非政策性的、非创新性的传统财产险公司和传统寿险公司中进行试点,暂不涉及其他类型的保险公司、自保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
这三项事项包括:保险公司在银保监局辖内变更营业场所审批;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开业审批;保险公司除董事长、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据业内人士表示,在此之前,上述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均由银保监会审批并对外发布。
“之所以先从传统的财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进行试点,可能主要考虑到地方局在财产险和寿险监管上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监管团队和监管人力也较为充足。相对来说,地方局在对其他类型保险法人机构的监管经验及人力上稍微欠缺一些。”一位接近监管的业内人士分析称。
属地监管步步推进
其实,保险业的“属地监管”此前已有所尝试。
2014年12月,原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授权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广东、深圳保监局代行部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职权。
据了解,目前,上述6家原保监局已在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监测、研究分析上有所作为。
还有个别省市也开展了属地化监管改革试点。
比如,自2017年开始,原天津保监局就先后允许多家产险及寿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开业。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或与允许保险公司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有关。
激发行业活力
简政放权,激发行业活力。“将部分传统保险公司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至地方局,这为保险公司及保险公司高管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也进一步强化了保险公司自行内部审核的重要性。”一家大型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表示。
“随着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的进一步提升,相信未来保险业简政放权的范围还会进一步拓宽。”上述接近监管的业内人士表示,“属地监管”的进一步推进,也折射出监管理念以及监管思路的转变,有助于实现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