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的提案
提案人:江浩然 界别:经济界 委员号:1198
现任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提案背景:
近年来,我国共享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部分领域走在世界前列,经济社会发展“生力军”作用日益凸显,各种共享业态呈现活跃,创新创业蓬勃发展,促进了就业增加和经济增长,推动了产业升级。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共享经济也面临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共享经济扩张过快带来信用风险集聚、市场风险上升、法律纠纷增加等,逐渐暴露出共享经济企业经营模式和管理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应当引起高度关注。
问题及分析:
1、很多共享经济企业本质上是租赁经济模式,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在资本炒作、缺乏监管、没有反垄断制约的背景下,不是开发闲置资源,而是盲目扩张,人为创造更多闲置,最终造成泡沫破灭。
2、共享经济需要大量的公共数据作为支撑,有关部门掌握大量的公共数据,但主要应用于政府、企业和个人,共享经济平台很难掌握。共享经济平台征集数据的内容、行为以及运用方面尚没有明确的规范,用户信用信息保护薄弱。
3、大量国有企业拥有的优质资源没有被充分利用,包括非主营业务相关的配套资源等,国有资产的闲置也是一种流失,是社会财富的很大浪费。在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也有大量先进的仪器和实验设备,使用频率不是很高,但很多企业对这些仪器设备非常需要,自己采购成本很高,也会带来浪费。
建议:
1、加强监管和引导。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加快制定完善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政策、制度,明确共享经济平台和供需双方三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界定行业边界,疏导规范行业竞争,盘活闲置存量资产,有效减少资源浪费。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形成推动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的协同共治格局。
2、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坚持数据先行,合理向共享平台企业开放公安、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公共数据,加强跨部门之间政务信息资源的协同互通,促进数据流动,降低共享成本,支撑共享经济新业态发展。强化共享平台企业保护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规范过度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保障用户数据信息安全。
3、推进产权体制改革和国有优质资源开放。挖掘国有、集体等公共资源的共享潜力,打破产权归属和体制机制的约束,探索推行共享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使用率。完善国有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闲置资源的共享收益的分配制度机制,协调国家、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基层员工的利益,做好分配方案的设计,变被动为主动,提高闲置资源共享积极性,实现共享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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