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记者从地方了解到,财政部近期印发通知,要求各省报送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及收入划分等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建议。
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下称权责)划分改革是新一轮财税改革的三大任务之一,也是财税改革中最难啃的一块骨头。
关注央地权责划分改革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付文林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中央与省级政府权责划分改动已经启动,省以下的权责划分改革也在逐步展开,而按照国务院要求2020年要基本完成权责主要领域改革,形成中央与地方权责划分的清晰框架。因此财政部发文收集相关情况,背后是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各省推动这项改革的力度。
现行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比如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一些本应由中央直接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一些宜由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过多,地方没有担负起相应的支出责任。而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规范等等。
为了改革这一现状,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拉开了央地权责划分改革序幕,明确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要求。2018年印发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了8大类18项共同财政事权事项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国家基础标准等。
财政部部长刘昆去年11月份撰文称,目前外交、医疗卫生领域改革方案已经出台,今明两年还将制定更多分领域改革方案。这些工作完成后,主要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大体划分清楚,配套相应转移支付制度,将有力促进中央与地方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外交领域的改革方案尚未披露,不过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首个公开的细分领域的改革方案,明确了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4个方面的14项具体内容的央地权责,比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划分为5档,中央承担10%~80%不等的支出责任,改革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在中央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权责逐步清晰之后,国务院要求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央地权责改革进展,制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组织推动本地区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
第一财经记者初步梳理发现,紧随央地权责划分改革进程,目前所有省份都已经印发了省以下权责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大部分省份公布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权责划分改革方案,其中甘肃、安徽、贵州、天津、陕西、河北等省市在去年底至今年初,相继公布了当地医疗卫生领域的权责划分方案。跟随各省相关改革方案出台,地级市和县市也纷纷出台相关文件。
从公开的信息来看,医疗卫生领域改革进展最为明显,各级政府权责划分基本清晰,且具体情况不一。
以贵州省为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执行中央制定国家基础标准,所需资金中央与地方按8:2比例分担,地方承担的20%部分由省市县按6.5:1.4:2.1比例分担。这意味着每1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确定的基础补助财政支出中,中央财政承担80元,贵州省级政府财政承担13元,贵州省市级政府财政承担2.8元,县级财政承担4.2元。
安徽省在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分担比例上与贵州省不同。即对国家制定的补助基础标准部分,中央财政对安徽省按60%给予补助,其中对安徽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县按80%给予补助;安徽省与市县财政分别按20%、20%予以配套,其中安徽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县不需配套。
根据前述财政部印发的通知,各省需要报送本地财政体制运行和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并对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推进中央对地方以及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付文林表示,目前地方在权责划分中最大的挑战是财政事权划分是否科学合理且符合本地实际,从而使得这一财政体制可持续,因为基层政府情况更为复杂。目前来看这项改革仍是一个渐进性改革,地方虽然有些进展,但与学者们预期有一定差距。
武汉大学副教授龚锋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地方财政体制改革非常重要,在目前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下,转移支付制度变革也同等重要,制度设计上应当注重激励效应和机会均等理念,通过绩效考核来让地方更高效地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
刘昆撰文称,要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当前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展,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相应调整优化转移支付项目,继续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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