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建房用地要保障,耕地红线不可碰,长兴县一手抓服务,一手抓监管,探索农民建房“放管服”改革新路子。
“过去,农民建房存在布局不合理、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建新不拆旧等问题。”在长兴县国土资源局林城国土资源所所长赵星宇看来,规范农民建房管理是林城镇亟需解决的难题。
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然而现实生活中,“一户多宅”情况仍然存在。林城镇严格实行“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的分级管理模式,由村委会对申请建房农户的建房申请材料、户籍证明、建房资格以及建房位置把好“初审关”,符合要求后及时受理并公示,无异议即报乡镇审批。
“乡镇审批环节,国土所会同乡镇城建办,实地踏勘农户申请建房的选址,核定批准面积,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和‘拆旧建新’制度,对建房申请进行二次审核。”林城国土资源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林城镇严抓批后监管,在落实农民建房“五到场”的基础上,创新“六到场”制度:即在房屋扎钢筋立模后,第三方测量公司到场进行精准定位,彻底杜绝超面积及擅自移位现象。今年发现5户有问题的农民建房目前均已整改完毕。
“放管服”改革生根,农民建房审批落地。今年1月至7月,长兴县已审批农民建房833户、面积139余亩,其中对“一户多宅”应拆尽拆,拆除后的宅基地优先安排无房户、危房户住房268户,提前半年超额完成任务,完成率达162.42%。(徐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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