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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增强险资竞争力

时间:2018-06-07 08:22    作者:叶子琪   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量:5481   

资管新规落地“满月”,资管行业的统一格局逐渐从理念探讨进入实际转型阶段。整体而言资管新规对保险机构是利好。一方面,保险资管运作本就规范;另一方面,新规实施后,原本受限较多的保险资管机构将与其他类型的资管机构站到同一起跑线上。

首先,资管新规增加了保险资金的竞争力。就债权计划、股权计划等非标资产而言,其投资期限通常较长、对资金的稳定性要求较高。从期限匹配、规范嵌套的角度考虑,短期资金、理财资金等参与的难度会明显增加,参与意愿会逐步下降。而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追求稳定收益,以及精于审慎风险管理的特点,与非标资产契合度较高。从买方角度看,随着资金竞争压力的减小,加之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非标资产投资收益率有望上行,保险资管的话语权有望增加。

其次,双向引导促使保险资管产品“脱虚向实”。资管新规明确了“禁止投资”“鼓励投资”的行业,明示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进行债权和股权投资的行业和领域,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支持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领域,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和降低企业杠杆率。资管新规的导向作用与保险资管目前受托的险资追求的低风险、安全性、长期性、流动性等特点相匹配,双向引导鼓励保险资管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和降低企业杠杆率,促使保险资管产品“脱虚向实”。

资管新规在非标转标、去嵌套方面对保险资管存在诸多影响。一般来讲,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三种主要运营模式:一是管理母公司的保费收入,二是承接银行等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委托管理资金,三是主动发起设立保险资管产品。保险资管的委外业务大部分来自银行,随着银行理财产品受到资管新规影响,保险资管的委外规模可能受到影响。此外,保费方面,前几年快速增长的投资型险种将出现一定程度放缓,部分激进的中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或因此减弱。打破万能险类产品的刚性兑付,向净值型保险产品转型,也是保险机构需要持续改进的方面。

消除存量保险资管产品存在的多层嵌套、杠杆问题,发挥其在基础设施融资等非标资产的投资管理优势,仍是保险机构今后努力的方向。有业内人士预测,通道业务和嵌套受限后各类型非标资产或出现明显收缩,保险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增速也会随之下滑。

事实上,对于保险业而言,资管新规中的一些精神都已经或正在得到落实。监管机构于2017年启动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建设工作;3月发布《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对资产管理能力较低或资产匹配较差的保险公司实施有针对性的“硬约束”,以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加强公司现金流匹配管理,提高其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资管新规设定的过渡期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有所延长,意味着保险资管机构有更多时间解决存量期限错配与潜在的流动性风险问题。整体来看,在金融业“资管大一统”的背景下,保险业的机遇大于挑战。抓住这次机遇,保险资管业将迎来高速和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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