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官微发布企业自查整改报告,其中透露通过查询近5年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涉及鸿茅药酒的公告共计17个,其中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颁布之后的公告有4个。此外为消除不良影响,现已停播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内的全部广告。
自查整改报告还显示,根据不良反应中心数据,2004年至2018年2月底,鸿茅药酒共有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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