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新农合跨省医疗费可联网报销
长久以来,异地就诊医药费用报销流程复杂,大众异地就诊需求先行垫付医疗费,往复两地报销特别费事。昨天,国家卫计委发布了《新型农村协作医疗跨省就诊联网结报转诊流程与信息调换操作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对新农合跨省就诊联网结报转诊流程和信息调换工作进行了标准。新农合参保者,如确定在省内医疗机构没办法医治,可开具“转诊单”跨省医疗,费用可联网报销。
■核心释疑
哪些医疗机构接纳转诊
需与省级卫计部门签定点协议
《标准》明确,跨省就诊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指依据国家卫计委《关于遴选并报送新农合跨省就诊结报联网医疗机构和试点兼顾地区信息的告诉》遴选出的具有联网要求,并与省级(或兼顾地区)卫生计生部门签署定点协议,承当新农合跨省就诊联网结报工作的医疗机构。这些定点医疗机构需具有联网要求,并与省级(或兼顾地区)卫生计生部门签署定点协议。
非协议定点转诊医疗机构,不承当跨省转诊职能和联网结报工作。
参合地经办机构可在就诊地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转入医院,由参合患者在其中自主选择。
什么情形下可转诊省外
省内确定没办法医治的疑问病症
《标准》指出,参合患者在省内医疗机构没办法确诊,或确诊后无医治要求的疑问病症,才能够按规定解决跨省转诊手续。在外务工、投亲、异地急诊等患者,原则上也应通过各类途径,做到基层首诊,标准跨省就诊转诊次序。应自出院翌日起5个工作日外向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报告,解决转诊立案手续。凡遇双休日、法定节沐日等缘由没办法正常解决转诊立案手续的患者,可在出院结算前,通过电话、网络等方法向兼顾地区经办机构请求补办转诊。
长久外出务工并树立稳固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投奔子女的老年人和其他异地长久栖身的人员,可依据《栖身证暂行条例》在栖身地解决栖身证,加入务工地或栖身地基本医疗保险。
跨省就诊报销如何办
需填“转诊单”报至国家平台
《标准》规定,参合患者应持住户健康卡(或协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通过量种方式在参合地解决转诊手续。兼顾地区经办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填写“转诊单”有关内容,通过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及时将转诊信息上报至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未按规定向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报告立案和实施转诊的患者所产生的跨省就诊医疗费用不予直接结报。
转诊刻日是不是有限制
有用期三个月超期不予报销
《标准》提出,跨省就诊联网结报转诊单有用期为3个月。超过有用期未及时解决延期的,超期产生的费用不纳入新农合直接结报范围。关于一样疾病屡次医治的转诊患者,可向兼顾地区请求,由经办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再次激活前一次转诊证实,便可完成转诊手续。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法向兼顾地区经办机构请求激活;兼顾地区经办人员通过本级新农合信息系统或登录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进行激活操作。
京华时报记者马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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