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讯:陕西:用商事改革激发创业活力
本报讯日前,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推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行方案》(以下简称《实行方案》),提出自2016年9月1日起,陕西省正式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实行方案》明确改革的主要内容为:整体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形式,请求人解决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社登记注册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收到请求信息和请求材料后,直接向请求人核发加载一致社会信誉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及时将企业登记信息传输至省公共信誉信息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证、统计等有关部门通过省公共信誉信息平台及时查询认领有关信息。企业不再另行解决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实行过程分为:第一阶段(2016年8月15日前),登记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第二阶段(2016年8月16日~31日):登记业务系统试运转。第三阶段(2016年9月1日起):在全省整体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陕西规定,已依照“三证合一”登记形式领取加载一致社会信誉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社,不需求重新请求解决“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通过省公共信誉信息平台将有关登记信息发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证、统计部门。
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社原证照有用期满、请求变更登记或许请求换发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换发加载一致社会信誉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及时将企业登记信息及变更、撤销等信息传输至省公共信誉信息平台,完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证、统计部门的对接共享。
另外,对企业登记信息没办法满足社会保险和统计工作需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证、统计部门在各自展开业务工作时添加收集。(王嘉楠魏琼)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