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规则》征求意见
????为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保证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增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连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宣告)进行了修订,构成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询看法稿)》(以下简称征询看法稿),今天公布征询社会各界看法。
????在征询看法稿中,将新能源汽车实行范围调整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杂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撤消了采取铅酸蓄电池的电动汽车、其他能源汽车(包含二甲醚等)、非插电式混杂动力汽车等。
????征询看法稿提升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包含提升企业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和售后服务保证能力。征询看法稿撤消了企业应掌控车载能源、驱动系统、控制系统三项“核心技术”之一的请求,调整为应具有控制系统的开发能力,和车载能源和驱动系统的集成、配套能力,在设计、仿真、实验验证等方面相应增加或提升了请求。
????在强化产品安全监控方面,征询看法稿增加了对所有新能源汽车(含底盘)的运转状态进行全生命周期实时监控的请求。
????另外,征询看法稿还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从如今的三类(整车企业、克己自用底盘改装类企业、购置底盘改装类企业)调整为两类(整车企业、购置底盘改装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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