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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8-04 11:52    作者:许一诺   来源:    热搜:工作,工作阅读量:5758   

8月4讯:关于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和领土资源管理局: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务部关于展开特点小镇培养工作的告诉》(建村[2016]147号)(以下简称《告诉》)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特点小镇推举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诉以下。

一、推举数目

依据各省(区、市)经济规模、建制镇数目、最近几年来小城镇建设工作及省级赞同政策情形,确定2016年各省推举数目(见附件1)。

二、推举材料

推举特点小镇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小城镇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各项信息要客观真实。

(二)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形报告及PPT(编写提纲见附件3)。报告要牢牢环绕《告诉》中5项培养要求编写。同时按编写提纲提供能直观、整体体现小城镇培养情形的PPT。有要求的地方可提供不超出15分钟的视频材料。

(三)镇整体规划。相符特点小镇培养要求、可以有用指点小城镇建设的规划成果。

(四)有关政策赞同文件。被推举镇列为省、市、县赞同对象的证实资料及县级以上赞同政策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基本信息表还需提供纸质盖印文件。

三、推举程序

各省(区、市)要认真组织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做好推举填报工作,组织专家评价把关并实地考察,填写专家看法和实地考察看法,将优良的候选特点小镇报我司。候选特点小镇近5年应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浑浊、重大生态损坏、重大群体性社会事件、历史文化遗存损坏现象。我司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财务部农业司组织专家对各地推举上报的候选特点小镇进行复核,并现场抽查,认定发布特点小镇名单。

各省(区、市)村镇建设有关部门严厉依照推举数目上报,并于2016年8月30日前将候选特点小镇材料及电子版上报我司,同时完成在我部网站(网址:http://czjs.mohurd.gov.cn)上的信息填报。

联 系 人: 林岚岚、陈玲、贾一石

电话: 010-58934431、58934432

传真: 010-58933123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邮箱: qgtsxz2016@126.com

附件:1.各省(区、市)特点小镇推举数目分配表

2.小城镇基本信息表

3.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形报告编写提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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