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闻网 - 要闻

沈阳11条新政推动商业地产去库存

时间:2016-08-03 19:28    作者:醉言   来源:    热搜:地产,库存,沈阳,商业,地产,库存,沈阳,商业阅读量:5650   

8月3讯:沈阳11条新政推动商业地产去库存

为进一步改良沈阳房地产市场供需构造,在此前《关于增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行看法(试行)》基础上,日前,重点环绕解决商业地产去库存等问题,沈阳市又研究制定了11条添加看法。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沈阳全市商品房立案面积81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7%,其中商品住房立案面积69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9%。

依照此次早先出台的11条添加看法,关于沈阳市内已获得商品房预售允许证超出5年未售出的商业、办公项目,具有要求的赞同开发企业调整其应用功能。其中具有水暖电、消防安全等要求,可改成住宅;关于在商业用地上已经建设的商住公寓、酒店式公寓和原规划用处为商业但实际用处为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的项目,能够调整为自住型公寓,并在落户、入学、水电暖民用价等方面享用住宅一致政策;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应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处调整为栖身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钱依照住户标准实施;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应用公积金贷款购置自助型公寓。

同时,看法还从税收方面予以添加。为了进一步增进商业地产去库存,添加要求提出,住户家庭单独购置新建商业用房超出50平方米,或新建办公用房超出80平方米的,能够解决落户。另外,添加看法还规定各地区政府需配建展览馆、图书馆、体育馆、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要优先以收购库存商品房的方法解决。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沈阳11条新政推动商业地产去库存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