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讯:【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西篇】江西高院出新招保单可作为诉讼财产保全担保
原题目: 【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西篇】江西高院出新招 保单可作为诉讼财产保全担保
想请求保全却苦于没有足够财产作担保,是许多民营经济主体在诉讼过程当中的一大困扰。今年,江西省高等人民法院出新招,积极创新引入保险担保方法,通过诉讼财产保全险保单作为担保,迅速处理诉讼纠纷,削减企业诉讼本钱,提升审讯工作效益,真正处理“财产保全难、判决实施难”问题。
据了解,如今江西省外债务类纠纷案件陆续增多,诉讼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全的数目也与日俱增。但是担保门槛太高、担保方法传统单一,常常给当事人带来繁重的经济累赘。
江西省井冈山市一建筑公司江经理告知记者,去年,他们告状吉安市某房地产公司,为了不对方在判决前对财产采用转移、躲藏或变卖,需求通过向江西高院请求财产保全,但是法院通常会请求请求人提供相应的财产作为担保,一下要几千万的担保资金,这关于民营企业来讲无疑形成了庞大的经济压力,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发展。
记者从江西省高等人民法院了解到,在以往的审讯实践中,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请求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必定比例的担保财产,不然法院不予保全。“假如当事人无力向法院提交担保财产时,则也许形成对方当事人转移、藏匿财产的情形,最后形成赢了官司却没办法实施的结果。”民二庭庭长黎章辉说道。
今年4月,江西省委、省政府为了深刻推动供应侧构造性改革,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印发了《关于展开下降企业本钱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告诉》,请求省、市、县三级联动,重点推动企业精准帮扶问题。“下降企业的诉讼本钱,有形中也是下降企业的运营本钱,也是司法为民的一种表现。”黎章辉说,为了破解这一困难,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高院相继在赣州、抚州等基层法院展开试点工作,通过积极引入诉讼财产保全义务保险制度,大大下降了当事人进行诉讼保全的门槛和本钱,切实保证了诉讼两边的合法权益。
现如今,江经理的公司通过向宁靖财险江西分公司投保诉讼财产保全义务险作为保全担保的方法,依法请求江西高院对原告吉安市某房地产公司的4600万元财产进行了查封。
据了解,江西省高等人民法院今年已有超120件诉讼案采用此机制。江西高院推出的诉讼财产保全义务险制度,既能处理百姓上述突出问题,又能助力政府削减企业本钱、优化发展环境政策的实行,使诉讼担保程序顺利上好“保险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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