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曾福斌
    据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剂中心介绍,自2013年9月正式运作以来,截至2016年4月,深圳调剂中心接纳触及上市公司及证券、期货、基金交易纠纷在内的各类询问合计千余宗(其中,2013年3宗,2014年130宗,2015年722宗,2016年1~4月为272宗);正式受理调剂案件173宗。
    在正式受理调剂案中,2013年试水3宗,所有调成;2014年85宗,除法院拜托调剂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说71宗案,因当事两边不合过大,转回法院持续审理外,其他14宗所有调剂成功。2015年下半年以来,融资融券、股权质押业务引致的平仓纠纷,分级基金因股市动摇估值下折引致的纠纷显著增多,调剂中心正式受理纠纷调剂请求67宗,已了案件58宗,有48宗达成和解,调剂成功率达83%。2016年1~4月受理28宗,截至5月10日,已调剂完成18宗,调成12宗,其他10宗正在调剂过程当中。
    深圳调剂中心是在2013年初,由深圳证监局、深交所、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联合深圳市证券、期货、投资基金三家行业协会组建的投资者纠纷多元化处理的“四位一体”机制,旨在增进化解中小投资者碰到的纠纷、抵触,完成定纷止争。
    统计显示,向深圳调剂中心提出诉求询问的数目逐年上升,且深圳之外地区的占比超出70%,表示该调剂中心在全国资本市场的著名度和影响力日益扩展。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布《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展开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告诉》,深圳调剂中心列为八家试点调剂组织之一。
    据深圳调剂中心介绍,该调剂中心除过对中小投资者不收取费用,表现公益性并重视施展行业自律用处外,还在平常工作中表现出以下特色:一是重视独自性。二是强调专业性。三是施展主动性。调剂中心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有针对性地作出反响。四是摸索国际性。联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开发开放实验区建设、边疆和香港基金互认、深港通等对外开放工作的推动,指点、赞同调剂中心利用毗邻香港的优势,主动展开工作。五是突出可实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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