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了解到,今后,在沈铁工业走廊范围内新办企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也可冠名“沈阳”了。近日,沈阳市和铁岭市工商局联手出台了《沈铁两市工商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一体化的若干措施》。
措施主要有:两市工商部门开通网上业务、扩大互认事项范围、提高资源共享程度、统一企业年检等。特别是在沈铁工业走廊范围内,新办企业符合相关条件也均可冠名“沈阳”。记者吴宏、实习生郑铭杰、通讯员刘壮)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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