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人孙某某因重男轻女,竟然将自己的亲生女儿丢弃在荒郊野外。日前,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对孙某某提起公诉,当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1年11月,孙某某的妻子在全椒县人民医院生育第二胎;因为又是女孩,孙某某感到非常失望。 11月20日上午,孙某某租车将妻子及刚出生的女儿接回家,在途经马厂镇三合村时,以上厕所为借口偷偷丢弃了女婴。该女婴至今下落不明。庭审中,孙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留下了忏悔的泪水。
公诉机关认为,孙某某将具有抚养义务的女婴遗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日宣判。(记者 周连山 通讯员 袁志峰 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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