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9500元的名牌皮包干洗后“不翼而飞”,要求店方赔偿却始终协商不下。无奈之下,消费者杨女士拨通了“12315”投诉电话,请求工商部门帮助。10月30日,经工商调解,杨女士获赔1300元。
据了解,今年5月份,杨女士将原价为9500元的名牌皮包放在乐清城区晨沐路的一家干洗店里进行换季清洗。到了10月份,当杨女士到这家店里取皮包的时候,却被店方告知,这个皮包已经找不到了。面对杨女士的质询,干洗店同意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但店方认为在干洗收据上已注明,要求消费者在15天内来取物品,而且杨女士找不到购包时的发票,所以在赔偿金额上,双方迟迟未能达成一致。
乐清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在了解原委后,向店方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另外,从干洗费用及皮包品牌判断,皮包9500元的购入价格应该合情合理。
通讯员 胡金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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