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男,21岁,初中毕业,河南人。卖菜。
小麦脸黑黑的,只有在他憨厚地笑着时,你才会发现他还只不过是个孩子。这家菜场山东、安徽人居多,只有少数几个水果摊和肉摊是由北京人开的。据说最好的一个肉摊就是花20万元也兑不下来,这么一大笔钱是这些农村来的异乡人想都不敢想的。我问小麦卖了多长时间的菜了,他嘿嘿笑着说:三年了。
小麦的家在河南农村。和其他地方一样,他家那边的壮劳力能出来的都出来了,不过像他这样卖菜的并不算多。他只上到初中就辍了学,成绩不好,肯定考不上大学,不如省几个钱。正巧北京的姨妈租了一个菜摊,缺人手,姨夫身体不好,帮不上什么忙。小麦就来北京卖菜了,而且一卖就是三年。
小麦的姨妈当年在内蒙古农村,认识了北京知青的姨夫,返城时随他来了北京,没有正式工作。姨夫所在的工厂越来越不景气,两年前下了岗,表妹在上高中,一家四口就指着这一个小小的菜摊。小麦家的摊位还算不错,租这个位置也要找关系。别看这个不算大的菜场,也是一个小社会,被金钱分割为三六九等。小麦对我说:你看这里什么人最多,什么人就是最穷的,我们这种人,没本事租上肉摊和水果摊的,要好多钱,还要关系。就这1.4米长的摊子,一个月的租金就要四百块,算上其他乱七八糟的费,差不多五百块吧。菜场还强迫我们买他们的塑料袋,大的一个要七分,小的也要五分。别人买一个辣椒也得给他一个塑料袋。一个月下来,光塑料袋的钱就得四百。他叹了口气说,要是在早市上干,能挣得多点,那里能批发,买菜的人多,量大,租金还便宜,就是租个摊,得要关系。他的姨妈插嘴道:这位记者,你认识的人多,你能不能帮我们在早市上弄一个摊?
看得出,小麦和他的姨妈在北京没什么关系,人很老实,我问他们为什么不和饭店联系联系,这样生意会大一点。他们还是摇摇头,说,不认识人。小麦低着头,认真地摆好菜,说,我们就这点本事。
小麦每天清晨三点钟就起床了。寒风凛冽的冬天也是如此,穿上军大衣,蹬着板车,开始了一天的生活。20分钟骑到西苑的早市,他总是蹲在地上慢慢地挑菜。他的姨妈说,这孩子厚道,心也细。为了能多挣一点钱,连扁豆都是一根一根地捡,每天早晨打着手电筒,光挑菜就要花上三个小时,腿蹲麻了,手冻僵了,都是次要的。小麦说,他早习惯了,再说,再苦也没种地苦呀。小麦家的菜比起周围几家确实显得整齐、漂亮、新鲜和体面。他一边掰掉大白菜上坏的菜叶,一边对我说,这里的人买菜特别挑,有一点点坏的都不要。五斤白菜剥下来只剩下三斤了,你说还能挣什么钱?就因为这个,他们一般不会去蔬菜批发市场上菜,那里虽然比早市便宜,但不让挑。
小麦的工作时间很长:早4点到晚7点,中午草草地扒一口饭,时间长了,练就了一身站功。吃完晚饭,看上几眼电视就睡了。一天就这样辛苦而枯燥地过去了。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他的经济条件甚至不允许他有不良嗜好。他和姨妈起早贪黑地干下来,也就能挣个七八百块钱,要填饱四个人的肚皮。来北京三年,他连电影都没看过。其他的娱乐就更谈不上了。
我问他:准备在家里找媳妇吗?他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他的姨妈替他回答了:估计得在家里找,在这找谁呀?不过还得再干一段时间,攒点钱,先把房子盖了。我说:再过两年,他的年纪在农村说媳妇就不算小了。他呵呵地笑了:再说吧,再说吧。现在想的就是卖菜,别的管不了那么多了。
他在北京没怎么玩过。他对我说:第一次见到天安门时,心里挺激动的。真的。说实在的,在北京呆惯了,还真不想回去咧。我说:你打算在这儿卖一辈子菜吗?
他说:我没有文化,不知道,走一天看一天。卖一天算一天。也没有别的活法了。
小麦穿着一件夹克,上面写着"笑傲江湖"四个字。我想这对他来说也许是永远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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