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Bleacher Report报道,NBA联盟在理事会上全票通过修改提案,将总决赛赛制改为“2-2-1-1-1”。总裁大卫-斯特恩表示,新规则可以促进公平竞争。
自1985年,NBA在总决赛中一直采用“2-3-2”的赛制,也就是:拥有主场优势的球队先在主场打2场,然后赴客场打3场,最后再回主场打2场(如果需要)。
“在双方前4场达成2比2平的系列赛中,第5场比赛时,战绩较好的球队必须在客场打比赛。”斯特恩解释道,“这对于战绩好的球队是不公平的。另外,战绩好的球队需要最多在客场待8天,也是不公平的。”
在按照“2-2-1-1-1”赛制的东西部决赛中,有69%的球队赢得系列赛。换言之,战绩好的球队一般都会赢得比赛,无论是在哪里打比赛。
斯特恩表示,他们不怕改变之前既定的制度,“我们不好的地方在于,我们一直都习惯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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