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瑛)记者日前从宁夏检验检疫局获悉,2016年,我区共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6225份,金额4.53亿美元。其中,氨基酸及其衍生品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1254份,占全年签发量的20%,签证金额9559.43万美元,约为企业减免关税477.95万美元。
我区氨基酸类出口产品中,以赖氨酸盐酸盐、苏氨酸、赖氨酸硫酸盐签证量居多。出口最多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东盟、欧盟、韩国、巴基斯坦等。凭借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在出口韩国、巴基斯坦、瑞士、智利时,赖氨酸盐酸盐可享受2.8%-5%的关税优惠,苏氨酸可享受1%-6%的关税税率,赖氨酸硫酸盐和玉米蛋白粉可享受0.6%-6%的关税优惠。
据悉,全球氨基酸产量的50%用作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30%用作饲料添加剂,剩余的20%作为药用和保健、化妆品及其他用途。由于氨基酸需求量大、价格贵,世界各大氨基酸生产国的厂商积极发展氨基酸生产技术,抢占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宁夏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氨基酸类产品生产企业:应该多利用原产地政策,利用好原产地这张“经济护照”,为企业减负增效,提升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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