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交通运输部:11月新规网约车将和出租车分别管理
提到网约车,大家总会对它概念不清的定位,而褒贬不一。那么,到底该如何利用好这类资源呢?
9日上午,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国家交通运输部网站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正<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第17次部务会议通过,新规定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留意到,在新规定新增的条目中提到,网络预定出租汽车不需参照新规定实施。
同时,针对网约车的情况,新规定中明确表示,网络预定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应用相符要求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定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上游新闻记者从马上出台的新规定中了解到,《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将修正成“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的规章明确了,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系统的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添加,为社会大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过度发展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该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顺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法调和发展。
值得留意的是,关于时下盛行的网约车,新规定做了相应的添加。
其中包含,在第五十三条前增加一条:“网络预定出租汽车之外的其他预定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参照本规定实施。”
而这样的条目也预示着,从11月开始网约车和出租车将有不一样的管理方法。
相同的,关于网约车的概念,新规定也给出了新的说明。“络预定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应用相符要求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定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还留意到,关于出租车的管理机构,新规定也做了明确详细的安排。
而关于管理方面,新规规定,交通运输部负责指点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点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许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许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详细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和付与网约车概念相同的,新规定明确了其他几个用语的界说。其中包含,“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可在路径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喷涂、安装出租汽车标识,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和驾驶劳务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并依照乘客意愿行驶,依据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
“预定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相符要求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通过预定方法承揽乘客,并依照乘客意愿行驶、提供驾驶劳务,依据行驶里程、时间或许商定计费的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是指依据乘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法提出的服务需求,依照商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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