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青岛海关与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签订《加强联合监管合作协议》,双方将进一步深化执法领域合作,积极推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共同促进地方外贸经济发展。
据悉,此次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常态化的联络沟通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监管信息共享与交换、企业联合监管、执法互助等3项重点合作领域,细化形成7项具体合作事项,对今后共同维护正常贸易秩序、提升双方整体监管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青岛海关关长臧玉健表示,在国务院部署推动口岸管理部门“三互”以来,该关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合力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目前已与边防、检验检疫、海事、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作出有益探索和尝试。(刘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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