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经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终审,2016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已经产生,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9月14日。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或推荐单位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单位名称或个人真实姓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和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徐浩、赵财胜 010-66558427/8409
传真:66127247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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