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为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极力摒弃企业“短、小、散”这长久存在的问题,日前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重振旗鼓地公布《关于加速推动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
该新政在十慷慨面从力度上加大,即加大科技型企业培养力度;加大科技型企业对接多条理资本市场搀扶力度;加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力度;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力度;加大科技创新平台搀扶力度;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加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赞同力度;加大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力度;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加大科学技术嘉奖赞同力度,明确指出要培养一批科技型企业,实行一批科技重大攻关项目,搀扶一批科技创新平台,转化一批科技成果项目,着力优化创新环境和布局,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温州创业者们兴趣勃勃地说:“温州推出科技创新新政,势必给我们带来莫大的政策红利”。
这一新政中,在培养科技型企业方面,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次年对上年度取得银行贷款,按不超出基准利率的50%贴息赞助,每家企业可享用贴息的最高贷款额为500万元。对新评定的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赋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赋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
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的,在享用现有搀扶政策基础上,再分别赋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30万元。对在国内上市的,在享用现有搀扶政策基础上,再赋予总额100万元补贴。对在境外上市、借壳上市后企业注册地迁回温州的,在享用现有搀扶政策基础上,再赋予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为鼓励企业设立企业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赋予一次性补贴40万元、2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赋予一次性补贴500万元、250万元。对在孵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一家企业,分别赋予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0万元的嘉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试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试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别赋予补贴800万元、300万元。
另外,还明确嘉奖课题承当机构和重要奉献人员、市表里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创办高新技术的企业、实行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标、新获中国和浙江省的有关嘉奖、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维权中心的、企业通过技术市场交易或竞价拍卖并完成产业化的项目和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创造、国家科学技术提高一、二等奖的等,分别赋予几十万、几百万的不等嘉奖。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