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8月16日专电(记者李丽静)来自郑州市人民政府的消息,自8月25日起,郑州市的房产证、林权证、国有土地应用权证等有关权证和登记证实将由《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实》取代。郑州市领土资源局为郑州市不动产一致登记行政机构。
本次实行不动产一致登记的区域为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从8月20日起,该市的领土资源、住房保证、林业等部门将停发国有土地应用权证、房屋一切权证、林权证及他项权证等有关登记证实,并进行业务移交。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实》业务采用“1+8”工作形式,即郑州市领土资源局设立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其下属8个分中心。本次实行不动产一致登记依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之前依法颁布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含他项权书)持续有用,权利不更改,证书不更改。在依法解决变更、转移等登记时,更改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实》。不动产登记业务包含土地、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初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撤销登记、更正登记、贰言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典质登记等。
如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仍在农业部门受理,待过渡期后改由市不动产登记做事机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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