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发改委得知,为减轻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累赘,下降实体经济运转本钱,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实施方法的告诉》,将基本电价计费方法变更周期由按年调整改成按季调整,电力用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方法计收基本电费的,最大需量审定值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半年调整改成按月调整,电力用户可依据企业实际需求选择对其最有益的计费方法。《告诉》同时规定,撤消企业暂停用电请求次数限制,撤消减容刻日和新装、增容用户两年内不得再次请求减容或暂停用电的规定,减容(暂停)设备自设备加封之日起,减容(暂停)部分免收基本电费。上述政策的实行,将有益于下降全国约60万户大工业企业基本电费累赘。
    《告诉》强调,省级价钱主管部门要指点地方电网企业、新增配售电企业落实有关规定。电网企业要通过量种方式,帮助用电企业普遍知晓完善后的基本电价实施方法,主动为用电企业请求调整计费方法、减容、暂停提供便利,确保有关办法落实到位,让用电企业真正获得利益。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