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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年改造79.79万户 2017年棚户区将改造完成

时间:2013-12-13 10:17    作者:叶子琪   来源:    热搜:山东,山东阅读量:5559   

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弥补规范依照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执行最低套型面积保证和最低货币弥补保证。安排房屋面积超出最低套型面积或原有面积的按阶梯价格购买并拥有完全产权。充分利用现有空置普通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弥补安排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采用政府组织定向安顿、政府推销、第三方代建安排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安排房源。各地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排弥补方法,禁止强拆强迁。

从明年开始至2017年,省政府日前下发意见提出。全省将改造棚户区79.79万户,基本完成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乡村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省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证性安居工程,2007-2012年。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48.2万户,近200万棚户区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目前仍有局部群众居住在环境较差、住房简陋、平安隐患多的棚户区或城中村。

对商业开发价值低的棚户区改造,意见提出。政府可直接组织实施。对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改造,政府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调动民间资本、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此外还可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局部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各地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省级财政将加大补助力度。市、县级政府可以从乡村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乡村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引导信贷资金投入,允许以在建项目抵押贷款。试点乡村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乡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排用房建设。

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意见要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根据保证性安居工程任务布置。给予同等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对直接投资的民间资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可以通过适当提高容积率和商业服务设施建设比例的方式,保证民间资本的投资收益。对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的优先料理核准手续。对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资金补助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具备“净地”条件供应的贮藏土地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安排住房建设。安排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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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年改造79.79万户 2017年棚户区将改造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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