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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敛财

时间:2013-10-11 06:47    作者:苏小糖   来源:    阅读量:7514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商人褚某2007年送给刘家坤情妇赵晓莉一辆价值95.9万元的宝马730轿车,2008年经刘家坤拍板,获得太和县中原路中心村安置小区工程。

安徽朴人商贸公司法人代表康某,通过送给赵晓莉现金700万元、价值176.7万元的金条、价值156万元的观音画像一幅,成为太和县莲蒲路和复兴北路旧城改造项目筹建单位。

太和县国建置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出资帮助赵晓莉等人投资移民香港,经刘家坤安排,先后得以承建本县人民南路土地开发项目和关北、祥和两个安置区工程。

太和县个体户韩某向赵晓莉行贿450万元,中标大通路改造项目二标段工程。

最为“霸气”的是安徽晶宫置业集团,该公司董事长刘某“资助”赵晓莉1300万元用于上海买房等费用后,其大润发卖场项目可以未批先建。该公司在太和县7.6亿元拍得一块地,却无力支付土地出让金,经刘家坤开会研究,同意其将土地分成几块开发,分期缓交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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