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广西贵港交警部门官方微博“贵港交警”转发了这一微博,并证实确有此事。随后,“贵港交警”晒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张“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在“捐赠项目”一栏上有手写的“芦山地震”字样,金额为20000元。票据上印有“贵港市红十字会财务专用章”。
记者4月28日从贵港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这起事故发生在4月26日晚8时左右,一辆奥迪A6L车的驾驶员段先生在倒车掉头时,不慎刮碰到停放在后面的周先生的凯迪拉克车,两车均有轻微划伤。
事发后,贵港市交警迅速赶至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工作。办案民警介绍,经仔细勘查、询问,初步认定事故应由奥迪驾驶员负全责。对事故认定,段先生与周先生并无异议,但就赔偿费用问题,双方却争执不下。经协调无果后,民警按照正常办案手续,暂扣两车。
4月28日,当事双方车主来到当地交警部门办理协商领车手续,其间,双方仍就赔偿问题存有异议,这时,双方遂提议,向芦山地震灾区捐款。
随后双方前往贵港市红十字会办理捐赠手续,各自向芦山灾区捐赠了20000元人民币。
记者4月28日电话联系到周先生,他说,保险公司初步鉴定修车费要一千多元,但双方就具体费用一直协商不下来。周先生说,其实捐款的想法并非他一时之气,“在芦山地震发生之后,我跟爱人就商量捐款的事情,当时提出共同捐款时,我也没想到对方会答应。”目前双方当事人已协商各自修理车辆,不再相互追究费用。
据新京报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