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记者韩洁、徐蕊)记者1日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支持城乡道路客运行业发展,我国将从今年起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免征三年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这一免税优惠执行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通知明确,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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