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公布了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为什么要如此调整?它将发挥哪些积极作用?记者采访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解决调价周期过长等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2008年底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确立的。
“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调价周期过长,调价边界条件较高以及挂靠油种如何适应形势变化等问题,需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为此,我们对现行价格机制近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总结评估,在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学者以及部分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方案。”这位负责人说。
缩短周期取消幅度限制
这位负责人说,调整完善机制的主要内容是缩短调价周期,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
“具体说: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同时将计价办法由原来的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改为10个工作日的平均价格。二是取消了国际市场油价波动4%才能调价的幅度限制。三是根据国内原油进口结构变化,适当调整了挂靠油种。”他说。
机制完善后,成品油调价频率加快,调价时间节点透明度增强,国内油价能够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向市场化方向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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