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嘉宾:著名经济学家 宋清辉;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 胡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 陈及
东莞日报记者 于长洹/文
2018年1月1日,环保税将正式开征。在倒计时越来越接近的时间窗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正加紧进行税源摸底,加大企业排查力度,为环保税顺利开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与此同时,自9月底以来,多个省份也已进入环保税正式开征的最后准备阶段。广东省日前就发布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环保税的开征,将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效应。环保税的开征,对企业和产业结构将产生怎样的影响?改革需要规避哪些风险?如何掌握改革的节奏、平衡各方因素?对此,本报特邀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发表看法。
倒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创新
记者:在中国当前的经济环境下,环保税的开征,对企业将产生哪些影响?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供给侧改革,将产生怎样的现实意义?
宋清辉:在中国当前的经济环境下,环保税的开征意义重大,对减少污染,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供给侧改革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整体来看,环保税的开征,对企业将产生三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增加企业综合成本,环保税的开征,势必会导致环境成本的产生,而环境成本属于企业生产成本,最终会导致企业总成本增加。二是倒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企业不管是出于自愿还是被迫,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购买先进的节能设备,都是当务之急。因为企业节能减排做得好就可以少缴税或者不缴税,反之,要多缴税甚者加倍缴税。三是根据环保税的税收优惠,把企业业务范围等向税收优惠靠拢,从而为企业合理避税。
胡敏:环保税的开征,既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切实举措,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促进“费改税”、规范征税体制、明确企业缴税责任的必然要求,这也将给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一个明确信号,就是这些企业向环境排污必须承担外部性成本,也将有利于加快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环保税就是一个硬的杠杆,谁排放就要征谁的税,多排就要多缴税,这样就会使得企业主体增强提升环保水平的行动自觉,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陈及:环保税的制定,依据的就是“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通过开征环保税,相应地会加大企业的生产成本,也一定程度上会推高商品的价格,这有助于抑制过度需求和过度消费。同时,环保税的开征,将促使企业进行生产设备的更新和技术的创新,迫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不将社会成本考虑进去,这也将推动企业绿色转型。
细化税收标准 形成正向激励
记者:各地已经陆续进入环保税开征倒计时状态,那么,对于环保税的开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需要规避哪些风险?
胡敏:这么多年来,我们事实上都是通过征收排污费来驱动企业承担环保责任,客观起到一定效果,但是通过缴费方式发现,征收主体在环保部门不是在税收部门,各地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将排污费改成环保税,不仅明确了征收标的,扩大了环保税的征收内涵,也明确了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各自的责任,将征税与监督两分开,有利于各司其职,提高执法刚性,企业也能有的放矢。
按照现在的“费改税”趋势,许多地方还只是“平移”负担标准,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企业在排污量的征税标准、增减档次的税率上还缺乏一个比较科学的依据,是不是能够解决企业主体的逆向选择和形成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恐怕还要有一个实践期,征收环保税的根本在于将排污成本内化为企业的成本,不能让企业主体规避环保责任。这既需要细化税收标准,也要形成正向激励。否则,会导致各地区在承担环保负担上苦乐不均,或者驱动地方政府和地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形成利益合谋。
陈及:如果环保税的税负过大,那么势必会进一步挤压企业的生存空间。当然,环保税的开征势在必行,对整个社会有很大意义。建议政府在开征环保税的同时,也要通过减轻企业的其他税负,或者是用财政补贴的方式,激励那些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的企业,这样就既不会加重企业的负担,还能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宋清辉:需要充分注意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否则,有可能增加开征环保税的风险与阻力。需要提高税额的,可以采取分阶段逐步提高的方式,并对企业节能减排改造投入予以财税政策及相应的资金扶持,不能竭泽而渔;环保及税务部门应进一步优化、透明环保税征管措施,并加强监管,营造公平税收环境,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相关部门不要把本属于自己的费用转嫁到企业身上,作为征收依据的污染物指标计量和测算等,应由政府财政承担。
注意掌握节奏 平衡各方面利益
记者: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既要发挥环保税治理污染、促进企业更多采用节能环保的技术和设备的作用,还要考虑到企业承受能力。那么,改革要如何平衡各方面因素?
宋清辉:改革要注意掌握节奏,平衡各方面因素。第一,多进行环保税的知识普及,打消企业担忧。因为按照政策设计,开征环保税后,企业的负担是基本保持稳定的。这是因为环保税立法原则是税负平移,实现收费与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根据现行排污费项目设置税目,将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第二,大型的化工类能源等企业费改税之后,成本会有大概率大幅度的提高。这类企业想生存下去就尽快想办法应对,通过科技手段等减少污染排放,税务部门应督促这类企业尽早应对,如增加设备投入、改造流程等,提前加大环保投入。
陈及:环保税的开征,企业的生产成本上升,可能会造成企业的困境,如果出现关停现象,那么就业等问题也会凸显出来。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在改革过程中进行综合考量和平衡各方利益。另外,对于一些以高污染产业为主导的地区,环保税开征过程中,为了维持地方经济发展,政府部门很有可能推动的积极性不高,会出现拖延的情况,这也需要进行通盘考量。
胡敏:从目前报道的信息来看,征收环保税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一个顶层设计,主要还是照顾到各地情况,出于平衡考虑。从全国范围来看,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区域布局上本身就有差异,如果一些企业对当地税收贡献和经济产出高,地方政府会有激励,而一旦这些企业对当地贡献不大,也会驱使它们向一些不发达地区转移,这就与环保税征收的目的相违背。所以,在掌握节奏、平衡利益的同时,必须有全国一盘棋的思考,目的在于将征收环保税的压力转化为企业主体加大技术改造、自觉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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