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省卫计委转发国家卫计委《关于切实加强防汛抗洪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卫生应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按照要求,全省各级卫计部门将建立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度汛督导检查;一旦发生险情,迅速组织医疗救援力量及专家在群众临时安置点、救灾部队、武警官兵和各类抢险救援人员聚集地设置临时医疗点,及时开展伤病员救治和巡回医疗等服务。加强肠道、呼吸道、虫媒等传染病,以及人畜共患病、寄生虫病等的监测和防控,重点防控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和霍乱等传染病;大力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防范食源性疾病和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加大力度向灾区群众普及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的公共卫生危害和卫生防病知识,并及时组织专业心理援助人员对受灾群众、伤病员、遇难者家属和抢险救援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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